公司名称:广西成冠体育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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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室外健身器材的地面装置及其埋入地下的结构,应符合下列要求(具有较大的地面框架式底座的器材除外)。
1、埋入地下的健身器材立柱,应可靠地固接横向支承或支承盘;
2、装置健身器材的土质,距地表800mm深度以内应为紧固系数不小于0.7Ⅱ类普硬土及其以上的非疏松性和非沙壤土类的地质结构;否则,应将该土质等效处置后,方可装置器材;
注:紧固系数不小于0.7Ⅱ类普硬土可以用铁锹用力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的困难水平来确定。需要用铁锹用力开挖并少数用镐开挖的土质,可视为紧固系数不小于0.7Ⅱ类普硬土
3、健身器材立柱埋入地下的深度:当户外健身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2000mm时,应不小于500mm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1000mm且2000mm时,应不小于400mm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1000mm时,应不小于300mm器材立柱底部以下应有不小于100mm厚度的混凝土支承层;
4、室外健身器材装置各支承立柱混凝土地基坑的水平尺寸,应不小于400mm*400mm且不应将混凝土地基处置为上大下小的形状;
5、浇注健身器材地基所使用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20且在地基没有完全凝固前,应有专人监护;
6、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后,各支承立柱和主体应保证与装置地面垂直,垂直度公差应不大于1/100。
7、距健身器材地基外部边缘0.5m范围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置,例如:混凝土硬化、夯实土质后的砖石铺砌等;健身器材地基及其周围的硬化外表不应高于装置器材周围的地面。
二、装置室外健身器材的场地及周围环境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室外健身器材距架空高低压电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m。
2、室外健身器材距地下管道、地下线路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m距各类办公楼房、居民住宅及各类楼堂管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m。
3、夜间需使用健身器材的场所,器材边缘2m范围内,光照度应不小于15lx。
4、室外健身器材应远离易燃、易爆和有毒、有害的物品,场地健身应符合国家有关各项平安方面的规定。
三、单杠、双杠、天梯、秋千等上下运动弹跳或可能从空中运动跌落的器材,其运动地面应为松软或富有弹性缓冲的地面,例如:沙土层、橡胶地板等。若为橡胶地板时,其地板的结构厚度应不小于25mm若为沙坑时,沙层厚度应不小于200mm且沙坑周边应有适当高度的凸台围护,凸台的棱边、尖角处应设置为半径不小于10mm圆角。
四、运动站与运动站人体运动范围的边缘距离应不小于1m。
五、健身器材的设计与安装,应确保稳固、可靠和垂直,不应有基础部件和支承部件的松动和晃动现象。